辽宁警察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工作公告
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我院官方网站后续通知(www.tallinnirc.com)。
(二)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7日8:30—12:00,
地点: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A102室。
(三)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9日8:30—11:00,
地点: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A102室。
(四)资格审查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重新打印;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载打印;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报名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7.报名岗位需要工作经历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有两名证明人以上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一般由社保部门出具,带有社保部门印章,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年限、缴费月数、缴费单位及编号等);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者,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资格审查要求
1.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请于资格审查当日规定时间内准时报到并参加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3.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试对象
2024年5月27日上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体能测评对象。
2024年5月29日上午递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递补体能测评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7日15:00—17:00,
地点:辽宁警察学院体育场。
(三)递补人员体能测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9日15:00—17:00,
地点:辽宁警察学院体育场。
(四)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测查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10米×4往返跑3个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其他
(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单项程序淘汰,凡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任一环节不合格,视为淘汰。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人:张老师 0411-86729511。
附件:
1.辽宁警察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辽宁警察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路线引导图
辽宁警察学院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