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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中共辽宁省委高校工委的通知要求,为配合我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我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校党委决定举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报告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告人及报告题目
学校党委书记李锦奇作《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报告。
二、时间、地点
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下午2点,在图书馆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学校中层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成员。
四、要求
1.参加会议的人员于1:50前入场完毕,一律着警服,按指定位置就座。
2.原则上不准请假。
3.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笔记,会后向本部门的党员干部、教师传达报告会精神。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