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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关于办公消耗用品 实行政府采购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公布《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办公消耗用品中纸张、硒鼓、U盘、录音笔、鼠标键盘套装及移动硬盘属集中采购的办公消耗用品,学院决定,自2016418日起,上述办公消耗用品实行政府采购。其它在《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品目,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遵照学院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申报执行。

办公消耗用品集中采购由资产管理处负责,于每年12月份进行下一年度办公消耗用品的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并确定中标单位及中标用品单价。中标单位、中标用品单价和联系电话将在学院网站公布,院内各部门如需上述办公消耗用品,请按程序到资产管理处办理。教师科研项目所需的上述办公消耗用品请自行与中标单位联系,费用从本人的科研项目中支出。届时,计财处将不再办理非中标单位的上述办公消耗用品发票报销工作。

此通知。

 


    附件1《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附件2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3、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产品名称及单价

 

 

 

 

                                   

辽宁警察学院

2016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