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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选中依照加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加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现将参加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体检的组织实施由招录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结束后,由招录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安排请于近期登陆本校校园网查询。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省教育厅:024-86602966

          省公务员局: 1322424786113214235371

附件: 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辽宁省公务员局

2017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