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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建设

院团委关于调整、增补院团委委员的决定

 
共青团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文件
 
辽警团发[2016] 5号


关于调整、增补校团委委员的决定
 
团委各部、各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院团委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对各团支部、团总支推荐的院团委委员人选,进行了全面的组织考核,确定了新增补的团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于2016129日召开的2016级团员代表大会审议。

团委代表大会选举增补:

刘书冰()、赵恿达、张博涵、贾禹、牛宣清、王煊乔()、吕特、 孙英智、王铭戬、付长石、胥鑫泽、刘依琳()、买青野、杜轩、李冰倩()、许正泽、黄东、陈曦、范邦赫、张硕夫、刘雪松、陶子健、郝爽懿、李沅泽、王子桐()、王璐墁()、张昊、马晗旭、单一桐、侯宝权、倪苏扬、徐俊捷、崔博、杨佳欢()、苏朗()、张原敬、刘万营、高旭、王晗旭、李经霖团委委员;

团委研究决定,对部分现任团委委员作出职务调整,并对新增补的团委委员进行了分工。

任命:

李光耀 团委常务副书记;

刘子翾()焦涵()王鹏权张帆()管彤()团委副书记;

刘馨营() 为组织部部长;

于清桐、王聰贺、张欣然()、孟诗开 为组织部副部长;

刘书冰()、赵恿达、张博涵、牛宣清、王煊乔()、吕特、孙英智、贾禹 为组织部委员;

李一凡 为宣传部部长;

王艺凯、李雯雯()、阎力伟、李艾凝() 为宣传部副部长;

马晗旭、单一桐、王子桐()、王璐曼()、侯宝权、张昊、倪苏扬、徐俊捷 为宣传部委员;

李承志 为文体部部长;

徐明卓()、温良龙、徐胤旗、李懿婷() 为文体部副部长;

王铭戬、胥鑫泽、刘依琳()、买青野、杜轩、许正泽、付长石、李冰倩() 为文体部委员;

王健旭 为培训部部长;

石静宜()、王子淳、张派通、陈剑桥 为培训部副部长,

陶子健、范邦赫、陈曦、张硕夫、刘雪松、郝爽懿、黄东、李沅泽 为培训部委员。

孙志翔 为办公室部长;

齐赫、陶子未、潘颖()、张哲雄 为办公室副部长;

崔博轩、张原敬、苏朗()、杨佳欢()、刘万营、高旭、王晗旭、李经霖为办公室委员

免去:

李光耀院团委培训部部长的职务;

刘子翾() 团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

焦涵() 团委宣传部部长的职务;

管彤() 团委文体部部长的职务;

王鹏权 团委综合部部长的职务;

张帆() 团委办公室部长的职务;

刘馨营()、于清桐、王聰贺、张欣然()、孟诗开 院团委组织部委员的职务;

李一凡、王艺凯、李雯雯()、阎力伟、李艾凝() 团委宣传部委员的职务;

李承志、徐明卓()、温良龙、徐胤旗、李懿婷() 团委文体部委员的职务;

王健旭、石静宜()、王子淳、张派通、陈剑桥 院团委培训部委员的职务;

孙志翔、齐赫、陶子未、潘颖()、张哲雄 院团委办公室委员的职务。

此决定

 

 

 共青团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

                                    20161212